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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转发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2014年08月27日 15:24:09 访问量:1071

 

 

 

 

 

 

 

 

关于转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

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黑教监【2014】81号

 

 

 

各市(行署)教育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宣传贯彻《通知》精神。各地、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通知》精神。要将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国家及省里的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个学校、每名教师、每名学生,不留死角。

二要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各级教育业务主责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典型曝光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省教育厅设立专项举报电话:****,53644271。各地、各高校也要公开专项举报电话,受理学生及家长和各方面的举报投诉,对受理的问题要建立台帐,认真调查,严肃惩处,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

三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秋季开学前,各地、各高校要将专项治理方案和前期所做的工作及贯彻落实《通知》情况报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和厅行风办。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末要将本月工作情况(包括:下发文件情况;督查情况;问题查处情况,受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人数;典型案例曝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等),对不按时、不认真上报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4年8月12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812日印发

 

 

 

编辑: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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